建設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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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名稱 | 應備證件 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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挖掘道路申報 | 一、申請書三份(內繪製挖掘道路圖樣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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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有合法建築物證明 | 一、身分證。 二、房屋使用執照或建物登記證明。 三、戶口遷入證明。 四、完納稅捐證明。 五、繳納自來水或電費收據。 六、私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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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地使用(管制)證明 | 一、依規定繳交規費。 二、申請書。(申請書需加 蓋申請人私章) 三、土地登記簿謄本。 四、地籍圖謄本正本。 五、檢附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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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用電申請 | 一、申請書。(申請書需加蓋申請人私章)。 二、檢附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。 三、土地登記簿謄本。 四、地籍圖謄本正本。 五、農業用水井設施相片2張。 六、切結書。(切結書需加蓋申請人私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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漁船解體證明 | 一、申請書。(申請書需加蓋申請人私章) 二、檢附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。 三、漁船執照證書影本。 四、檢附漁船解體相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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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用證明核發 (線上作業) |
一、土地登記簿謄本(最近一個月)。 註1:若未上傳申請附件,請檢附上列紙本文件,連同「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申請書」,向土地所在地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或其委任(辦)之鄉(鎮市區)公所申請。 |
承辦人: 9982611#25 |